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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川人发〔2008〕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应聘条件的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但不享受双岗。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凡具备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均可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但不享受双岗。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市人事局编办下达的编制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85.3%;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10%、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的4.7%。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单位领导及中层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市人事局编办核定数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35%:50%:1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二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师和高级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25%,技师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5%。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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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