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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实习管理规定

2026-06-30 08:09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岗位实习管理规定

    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岗位实习工作,保障岗位实习安全、有序、高效、优质实施,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实习基地的选择

毕业实习基地的选择,应根据各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一)专业对口,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要求,有利于形成产学结合、工学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

(二)单位领导重视实习工作,管理先进,在规模、层次和水平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现场带教教师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

(四)具备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交通便利,相对稳定且有利于节约实习经费。

二、实习带教教师要求

(一)实习带教教师组成

实习带教教师分为校内实习带教教师和现场实习带教教师两种。

校内实习带教教师由具有丰富专业教学和岗位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由实习实训科具体指派。

现场实习带教教师由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师傅担任,由学校实习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为保证实习指导质量,带教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二)实习带教教师职责

校内实习带教教师是实习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行使指导、管理、协调与服务职能。要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搭建起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要做好学生组织纪律的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现场实习带教教师主要负责现场的业务指导,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管理。

1.制定实习计划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校内带教教师应制定详细的毕业实习计划。

2.进行安全教育 学生毕业实习前,校内带教教师应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加强学生的劳动纪律观念与安全意识。

3.进行安全管理 带教老师在实习带教期间,要随时对实习生进行安全管理,时刻关注实习生的食宿安全、交通安全、交友安全、防偷防盗防欺凌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保证自身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且能够第一时间与实习生、实习生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并掌握实习生的情况。在实习学生实习期间,要随时留意实习生动态,确保实习生按时安全地进行实习任务,并将联系记录存档、备查。

4.完成实习指导。现场带教教师要定期指导学生,加强过程监控,随时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校内带教教师要定期到实习单位进行指导和检查,与实习单位进行交流,加强信息反馈,以掌握学生的动态。要求每月与实习生所在单位或与实习生本人联系一次。每月将各实习医院学生实习表现情况书面报实习实训科。

5.做好成绩评定。校内实习带教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毕业实习鉴定工作。要依据实习巡视情况、学生的实习态度、职业素养、实习质量以及上交的《毕业实习手册》等材料来进行学生的成绩评定。现场带教教师要对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给出岗位考核成绩,校内带教教师负责汇总实习单位和学校考核成绩,给出学生毕业实习综合成绩,于实习结束1周内汇总成绩并报实训科,同时将毕业实习手册交实训科。此外,带教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带教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须认真履职。

三、学生实习管理

(一)实习管理要求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2.必须按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完成实习总结并参加考核;

3.服从带教教师、实习单位领导的安排。虚心向带教教师、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并注意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积极为学校、实习单位、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4.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建立文明、健康、纯洁的师生、师徒关系。

(二)劳动纪律管理

1.实习生必须按学校统一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实习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准私自调换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后统一按时返校。

2.实习期间学生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旷工。实习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书面的请假手续,并做出安全等方面的承诺。凡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请假逾期尚未返回实习单位者,均作旷工论处;因事暂时离开科室,经带教老师同意,方可离开。(离开实习单位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实习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与实习单位和学校无关。)

3.实习生的病假应有医生的诊断证明,原则上在实习单位就地诊治,因病情需要离开当地诊治,须经实习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才可离开。(离开实习单位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实习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与实习单位和学校无关。)

4.实习期间一般不请事假,因特殊情况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准电话、短信、微信或QQ请假,不准找人代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因病或伤残事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天以内,由实习科室主任或带教老师批准;二至五天经科室主任签意见后,报实习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必须得到实习单位实习管理科室同意,并报学校批准。

5.请假期满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回,须交有关证明,补办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者,以旷工处理。请假所耽误的实习时间须按照实习单位管理科室安排给予补实习,否则该科室实习鉴定不合格。

6.凡未经请假和超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实习单位,一律按旷工处理,旷一天按6个学时计算;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学时计算。对旷工者,根据旷工情节,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和教育或纪律处分。

7.旷工时数达10天者,或各类事假累计达15天者,不得参加实习总鉴定。

8.节假日由医院参照国家规定结合本院情况给予安排。

9.凡缺勤达到学校违纪规定学时的,由校内实习带教教师将其违纪材料报学校实习实训科,按规定程序教育处理,并将其违纪处理情况报学生科备案。

10.对实习违纪学生的处理遵照《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三)实习安全管理

1.实习前,要求各医卫专业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及监护人)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校外实习三方协议,明确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安全注意事项及应对方法,保证学生本人、监护人联系方式正确无误等前期准备,否则不予安排实习。

2.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前必须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实习工作。进行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实习实训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劳动规程实习,确保劳动安全。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和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或按实习实训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努力完成实习任务。实习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应注意防范交通安全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溺水事故、防止因与社会人员接触引发的欺凌讹诈事件等安全问题。学校在学生进入实习活动前已经全面、细致地进行了安全教育,且履行了学校的教育义务,但是由于学生自己不遵守以上安全注意事项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自负,与学校和实习单位无关。

4.实习学生在校外实习时必须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并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制度,对违反规定和工作规范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指导教师应立即停止其实习活动,令其返校,并向学校报告。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且对实习单位造成实习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学生,学校有权终止实习生实习,按实习不合格进行处理。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岗位实习事先必须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并确保请假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和监护人自负,与学校和实习单位无关。

5.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离开实习岗位,视其无故旷工,按照其旷工时长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实习不合格处理,不再另行安排实习。且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离开实习岗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和监护人自负,与学校和实习单位无关。

6.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校外实习生安全管理条例》《中职学校学生行为三禁、两不、十不准之纪律规定》以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自觉服从所在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实习的观念,随时保持每天24小时内信息渠道畅通,能够第一时间与实习带教老师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取得联系。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四、考核方法和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法

分为各科室阶段考核和实习终结考核。各科室阶段考核,按各科实习计划进行。根据实习护生的实习表现、理论考核、出科考核,参照实习内容完成情况,得出本科室的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实习终结考核,则由实习医院的总带教负责主持,应根据各科实习目标的情况综合进行,是对每个实习学生实施定性(实习评语)和定量(实习成绩)的评价。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该成绩记入毕业实习生鉴定表。

(二)成绩总评定及等级

实习总成绩填写在手册后面的专页位置,由单位实习带教教师和校内带教教师共同评定,所占比例为校外带教教师占60%、校内带教教师占40%,最后由校内带教教师汇总后填写。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3.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总结,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4.不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考核为不及格。

①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总结马虎潦草、抄袭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②未参加实习或无故缺勤十天(含十天)以上者;凡请事假、病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五分之一者。

③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④凡成绩不及格者,需重新进行实习。

五、附则

(一)依据本规定,实训科可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管理细则。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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